本标准规定了医用臭氧消毒设备的术语、定义、规格、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医用臭氧消毒设备。本标准不适用于其他消毒因子的要求。
英文名称:
Ozone disinfector for medical purpose
替代情况:
替代YY 0215-2008
中标分类: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 - 医疗器械 - C47公共医疗设备
ICS分类:
医药卫生技术 - 消毒和灭菌 - 11.080.10消毒设备
发布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
2016-07-29
实施日期:
2017-06-01
提出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归口单位:
全国消毒技术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00)
起草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市顺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市赛得立实业有限公司
起草人:
龚琬玲、胡昌明、邱纬宇、黄秀莲、李应顺、黄小杰
页数:
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