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维修服务质量的总则、维修服务流程及服务质量保证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维修服务质量管理。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服务质量和满足客户要求的能力进行评价可参照执行。
英文名称:
Service quality criterion for motorcycle repairing
标准状态:
已废止
替代情况:
公告: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省农田林网建设工程技术标准》等1446项江苏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30号
中标分类:
公路、水路运输 - 公路运输 - R16公路车辆使用、维护与维修
ICS分类:
道路车辆工程 - 43.180检查、维修和试验设备
发布部门: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
2008-01-01
实施日期:
2008-09-01
作废日期:
2025-08-25
提出单位:
江苏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
归口单位:
江苏省交通厅
起草单位:
江苏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南通市运输管理处、南京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无锡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徐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南京市东方汽车维修中心
起草人:
汪学君、周体光、田永生、范健、闫枫逸、张强、张弟宁、朱建忠、申玉林、蔡健、徐道荣、田维同
批文号:
23255-2008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08-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