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应具备的人员、管理、设施设备、配件与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条件。
本部分适用于整车维修企业。
英文名称:
Certification requirements for motor maintenance and repair enterprise Part 1: For motor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替代情况:
替代DB33/T 608.1-2006
中标分类:
公路、水路运输 - 公路运输 - R16公路车辆使用、维护与维修
ICS分类:
43.186
发布部门: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
2015-06-12
实施日期:
2015-07-12
提出单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归口单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主管部门: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起草单位:
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浙江省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起草人:
方文理、胡群力、曹晓春、陈文华、陈绍双、张开开、刘自冉、陈孟超、张懋、朱华、方劼、王强、周志国
出版日期:
2015-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