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制订了摩托车维修业户的人员、组织管理、生产、环境保护、设施、设备等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摩托车维修业户,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摩托车维修业户行政许可和管理的依据。
英文名称:
Certification requirements for motor maintenance and repair enterprise Part 5:For motorcy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标准状态:
已废止
替代情况:
公告: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省农田林网建设工程技术标准》等1446项江苏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30号
中标分类:
公路、水路运输 - 公路运输 - R16公路车辆使用、维护与维修
ICS分类:
道路车辆工程 - 43.180检查、维修和试验设备
发布部门: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
2010-12-20
实施日期:
2011-02-20
作废日期:
2025-08-25
提出单位: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
归口单位: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
起草单位: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苏州市运输管理处、南通市运输管理处、盐城市运输管理处、宿迁市运输管理处
起草人:
汪学君、田永生、范健、李云飞、闫枫逸、蔡健、吴勇、张玮、肖学南、朱辉
出版日期:
2011-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