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在开业及生产经营过程中应符合的节能和环保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可参照执行。
英文名称: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Energy saving and emission reduction for motor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标准状态:
已废止
替代情况:
公告: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省农田林网建设工程技术标准》等1446项江苏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30号
中标分类:
公路、水路运输 - 公路运输 - R16公路车辆使用、维护与维修
ICS分类:
道路车辆工程 - 43.180检查、维修和试验设备
发布部门: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
2014-09-15
实施日期:
2014-11-15
作废日期:
2025-08-25
提出单位: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归口单位: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起草单位: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镇江市运输管理处
起草人:
田永生、李云飞、潘建跃、王晓平、蔡健、陈明、吴少松、王恭斌、殷国鑫、虞燕伟
批文号:
43292-2014
出版日期:
2014-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