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对企业质量文化建设成熟度评价规范的术语和定义、评价的组织与管理、过程成熟度评价的内容、结果成熟度评价的内容、评价的方法与程序、评价的后续工作。
本文件适用于企业对质量文化建设成熟度进行的自我评价,也适用于企业利益相关方或第三方对企业质量文化建设成熟度进行的外部评价。
英文名称:
Specifications for maturity evaluation of quality culture development in enterprises
标准状态:
已废止
替代情况:
公告: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企业质量文化建设成熟度评价规范》等22项市级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3号(总第16号)
中标分类:
综合 - 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 - 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ICS分类: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质量 - 03.120.1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发布部门: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12-28
实施日期:
2021-12-28
作废日期:
2025-11-18
提出单位: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
佛山市质量品牌发展协会、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广东坚美铝型材厂(集团)有限公司、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
沈烽、任伟青、刘义、彭凯、李正权、杨明、杨毅宁、易礼康、植满溪、刘建辉、张旗康、陈世清、杨虎、王龙霞、曾永强、周玉焕、曲景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