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急诊科诊治规范化流程:急诊管理、急诊诊治流程、急诊患者安置、急诊医疗质量控制与反馈等。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三级综合医院及其医务人员按急诊科规范化流程进行医疗行为。
英文名称:
The design of normative flow of emergency department
中标分类: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综合 - C05医学
ICS分类:
医药卫生技术 - 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日期:
2012-09-03
实施日期:
2013-02-01
提出单位:
卫生部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等
起草人:
王仲、曹钰、尹文、徐腾达、王肖等
页数:
12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
155066·2-23783
出版日期:
2013-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