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医院临床路径工作的组织管理、临床路径文本的制定、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以及临床路径的评价。本标准具体的临床路径制定与实施标准框架结构图参见附录A。
本标准适用于开展临床路径的医疗机构。
英文名称:
Development and implementation of clinical pathways for medical institutions
标准状态:
已废止
替代情况:
废止公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卫通[2016]24号
中标分类: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综合 - C05医学
ICS分类:
医药卫生技术 - 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日期:
2012-09-04
实施日期:
2013-04-01
作废日期:
2016-12-28
提出单位:
卫生部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
起草单位:
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山东省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起草人:
陶红兵、梁铭会、阎赢、马谢民、武广华、胡文杰、班博、靳峰、叶红、沈群山、郑萍、聂林、胡银环
页数:
16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3-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