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航空发动机排放需满足的烟雾、气态排放物、非挥发性微粒物质的测试和评估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航空发动机排放合格审定测试与评估。
英文名称:
Aircraft engine emissions measurement and evaluation
中标分类:
航空、航天 - 航空器及其附件 - V35航空器及其附件综合
ICS分类:
航空器和航天器工程 - 49.020航空器与航天器综合
发布部门:
中国民用航空局
发布日期:
2024-03-12
实施日期:
2024-03-12
提出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归口单位:
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起草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航发商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宋建宇、张森、贾蓓、王妙颖等
出版社:
中国民航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