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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T 1709-2019 内蒙古大兴安岭黑木耳

发布日期:2019-12-05    标准状态:废止
标准介绍

本标准规定了“内蒙古大兴安岭黑木耳”的术语和定义、地域要求、品质要求、取样、试验方法、 检测规则、包装、标志、标签、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内蒙古大兴安岭黑木耳。
标准状态:  已废止
替代情况:  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排查结论的公告 2024年第5号;关于废止《燕麦米》等35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4年第7号;地方标准备案公告 2024年第6号
中标分类:  农业、林业 - 经济作物 - B31瓜果、蔬菜种植与产品
ICS分类:  食品技术 - 水果、蔬菜及其制品 - 67.080.20蔬菜及其制品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11-05
实施日期:  2019-12-05
作废日期:  2024-06-13
复审日期:  2024-06-13
起草单位:  中国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所、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根河市满归森华食用菌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内蒙古克一河林业局、内 蒙古阿里河林业局、呼伦贝尔市奥谱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大兴安岭航空护林局、大兴安岭诺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