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绿色供应链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具体指标要求以及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其他组织的绿色物流、绿色仓储等可参照使用。
英文名称:
Evaluation for green supply chain enterprise
标准状态:
已废止
替代情况:
公告: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152项标准文件的通告
中标分类:
综合 - 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 - A02经济管理
ICS分类: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 - 03.100.01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综合
发布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03-13
实施日期:
2019-04-01
作废日期:
2025-07-18
提出单位:
深圳市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
归口单位:
深圳市商务局
起草单位:
深圳市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深圳市现代供应链管理研究院、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深圳越海全球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
郑艳玲、李智、杨登霞、孙慧君、郭建、王锦侠、周国辉、钟百胜、张泉、张春华、高昂、车癸龙、邱普、廖军、姜峰、史春梅、林泰恩、叶山丹、曹春伏、周璇、孔令杰、李淑兰、陈明璇、刘惠、许亚宁、郑相珩、陈晓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