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商务企业自营物流体系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和服务流程及操作规范,对电子商务企业在入库、库存管理、出库、配送等服务流程中产生的信息处理、单据凭证、退货处理、投诉处理等做出了规范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商务企业自营物流的服务、操作和管理
英文名称:
Logistics service process and operation specification for e-commerce:self-operate logistics
标准状态:
已作废
替代情况:
公告: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珠宝饰品标识规定》等496项省级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10号
中标分类:
综合 - 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 - A02经济管理
ICS分类: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 - 03.100.10订购、收购、仓库管理
发布部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
2013-04-08
实施日期:
2013-07-15
作废日期:
2025-08-31
提出单位: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归口单位:
广东省电子商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网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起草人:
王大为、章俊、杜佳、张喜会、李杨、陈伟清、李玮、李东、罗冬喜、章历、周继国、吴琼、钟翠琪
出版日期:
2013-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