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足浴保健企业等级划分技术要求的术语和定义、星级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各等级企业的具体条件、等级划分的管理原则、等级划分的依据和评定方式。
本标准适用于正式营业的足浴保健企业。
英文名称:
Technical requirement of grading of the foot massage enterprise
中标分类:
综合 - 经济、文化 - 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ICS分类: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服务 - 03.080.30消费者服务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日期:
2009-12-24
实施日期:
2010-07-01
提出单位:
中国商业联合会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起草单位:
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中国商业联合会沐浴专业委员会、重庆富侨保健服务有限公司、陆琴脚艺中心、武汉市合和大唐沐足洗浴有限公司、北京市千子莲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起草人:
唐成林、雒鸿政、张健、陆琴、彭克泉、胡剑萍、郭家荣、胡芝容、刘南征、高红、罗冀真、曲超
批文号:
27071-2010
页数:
24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