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商务模式的基本要求以及B2C(Ⅰ)---网上商厦、B2C(Ⅱ)---网上商店、B2B(Ⅰ)---网上交易市场、B2B(Ⅱ)---网上交易、C2C---网上个人交易市场等5 种主要模式的具体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境内从事电子商务交易的企业和电子商务交易活动。
英文名称:
Specification for E-business model
中标分类:
综合 - 经济、文化 - A10商业、贸易、合同
ICS分类: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设备 - 信息技术应用 - 35.240.60信息技术在运输和贸易中的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日期:
2009-04-02
实施日期:
2009-12-01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起草单位: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上海市现代商务促进中心
起草人:
裔勇、孟宪煌
页数:
12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09-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