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商品陈、商品陈列师基本素质要求、商品陈列师分类和等级划分、商品陈列师(装饰类)基本素质要求、商品陈列师(装饰类)岗位能力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商品陈列和商品营销装饰设计服务人员。
英文名称:
Commodity display consulant technology requirements
中标分类:
综合 - 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 - A02经济管理
ICS分类: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 - 03.100.20贸易、商业活动、市场营销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日期:
2008-12-29
实施日期:
2009-08-01
提出单位:
商务部
归口单位:
商务部
主管部门:
商务部
起草单位:
商业科技质量中心、北京兰景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物资学院、广东省惠州商业学校
起草人:
张辉、尚卫东、刘佳玲、刘南征、刘权、庞晋鸿、尚珂、周翠俭、王岳颜、郭惠华、王红
批文号:
25502-2009
页数:
12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09-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