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自实施之日,代替YY 91046-1999、YY 91100-1999。
本标准是对 YY 91046-1999《医用低速离心机》及YY 91100-1999《高速冷冻离心机》的修订,本次修订中将上述两标准的内容合并编写。
本标准与原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低速冷冻大容量离心机的有关内容;
——电气安全通用要求,原标准执行GB 9706.1,现改为执行GB 4793.1;
——增加了特殊安全要求,执行GB 4793.1;
本标准规定了医用离心机产品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及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用离心机的设计、生产与检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超速离心机(转速高于30000r/min)。
英文名称:
Medical centrifuge
标准状态:
已作废
替代情况:
替代YY 91046-1999;YY 91100-1999;被YY/T 0657-2017代替
中标分类: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 - 医疗器械 - C44医用化验设备
ICS分类:
医药卫生技术 - 11.100实验室医学
发布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08-04-25
实施日期:
2009-06-01
作废日期:
2018-04-01
提出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全国医用临床检验实验室和体外诊断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上海安亭科学仪器厂
起草人:
廖晓曼、沈亚明、章兆园
页数:
12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09-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