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标准规定了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的限值;适用于以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km/h的 N1 类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2类车辆。
英文名称:
Limits of fuel consumption for light duty commercial vehicles
标准状态:
已作废
替代情况:
被GB 20997-2015代替
中标分类:
车辆 - 汽车 - T40汽车综合
ICS分类:
道路车辆工程 - 43.020道路车辆综合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07-07-19
实施日期:
2008-02-01
作废日期:
2018-01-01
首发日期:
2007-07-19
提出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
主管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
吴卫、金约夫、高海洋、王兆、许拔民
计划单号:
20050979-Q-303
页数:
平装16开 页数:12, 字数:19千字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