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泊车测距警示装置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保管.
测距警示装置不能代替司机自动泊车,不是对泊车区域的其他人或物发出警报的装置。该装置仅是泊车时的辅助手段,不能减轻司机在泊车时应负的责任。
本标准适用于M、N类汽车。
英文名称:
Parking distance monitoring & warning device for motovehicle
中标分类:
车辆 - 车辆综合 - T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ICS分类:
道路车辆工程 - 43.020道路车辆综合
采标情况:
NEQ ISO/TR 12155:1994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08-02-15
实施日期:
2008-09-01
首发日期:
2008-02-15
复审日期:
2023-12-28
提出单位: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苏州汽车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起草人:
王顺兴、金哲锋、戴光炜、王锦柏
计划单号:
20030942-T-545
页数:
17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
155066·1-31315
出版日期:
2008-05-01
标准前页:
浏览标准前文 || 下载标准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