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酸牛乳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无公害食品生鲜牛乳为主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乳酸菌发酵制成的产品。
标准状态:
已作废
替代情况:
自2014年1月1日起停止施行(即废止)
中标分类:
食品 - 食品加工与制品 - X16乳与乳制品
ICS分类:
食品技术 - 奶和奶制品 - 67.100.10奶及加工奶产品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日期:
2002-07-25
实施日期:
2002-09-01
作废日期:
2014-01-01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起草单位:
农业部乳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农业部奶类项目办公室
起草人:
王金华、张宗城、孟序、张进、殷成文、骆志刚、张传毅
页数:
8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
155066.2-14625
出版日期:
200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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