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房间空气调节器的能源效率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能源效率等级的判定方法、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空气冷却冷凝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制冷量在14000W及以下,气候类型为T1的空气调节器。本标准不适用于移动式、变频式、多联式空调机组。
英文名称:
The 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the energy efficiency and energy efficiency gradws for room air conditioners
标准状态:
已作废
替代情况:
GB 12021.3-2000;被GB 12021.3-2010代替
中标分类:
能源、核技术 - 能源、核技术综合 - F01技术管理
ICS分类: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010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04-08-23
实施日期:
2005-03-01
作废日期:
2010-06-01
首发日期:
1989-12-25
复审日期:
2004-10-14
提出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交部
归口单位: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广州日用电器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工业大学、国际铜业协会(中国)
起草人:
成建宏、李红旗、王贻任、高屹峰、陈伟升等
计划单号:
20030414-Q-424
页数:
16开, 页数:6, 字数:6千字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
155066.1-21749
出版日期:
2005-03-01
标准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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