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洗衣机单位功效耗电量限定值、用水量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节水评价值、能效等级和用水效率等级。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洗涤容量为13kg及以下的家用电动洗衣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额定洗涤容量为1.0kg及以下的洗衣机和没有脱水功能的单桶洗衣机;不适用于搅拌式洗衣机。对于洗衣干衣机只考核其洗涤功能。
英文名称:
The max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the energy,water consumption and grades for household electric washing machines
替代情况:
替代GB 12021.4-2004
中标分类:
能源、核技术 - 能源、核技术综合 - F01技术管理
ICS分类: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010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3-06-09
实施日期:
2013-10-01
提出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水利部水资源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归口单位: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0)、全国工业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42)
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青岛海尔洗衣机有限公司、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公司、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
李燕、成建宏、白雪、吕佩师等
页数:
16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