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洗衣机单位功效耗电量限定值、用水量限定值、节能评价值及能源效率等级判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额定洗涤容量为13 kg及以下的家用电动洗衣机,以下简称洗衣机;不适用于1.0 kg及以下的洗衣机和没有脱水功能的单桶洗衣机。对于洗衣干衣机只考核其洗涤功能。
英文名称:
The max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the energy consumption and Energy efficiency grade for household electric washing machines
标准状态:
已作废
替代情况:
GB 12021.4-1989;被GB 12021.4-2013代替
中标分类:
能源、核技术 - 能源、核技术综合 - F01技术管理
ICS分类: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010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04-10-21
实施日期:
2005-05-01
作废日期:
2013-10-01
首发日期:
1989-12-25
复审日期:
2004-10-14
提出单位: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技术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合理用电分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
页数:
16开, 页数:6, 字数:7千字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
155066.1-21771
出版日期:
2004-10-22
标准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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