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食用油中苯残留量的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辣椒油、芝麻油、花生油、大豆油等食用油中苯残留量的测定。
英文名称:
Determination of benzene residues in edible oil—Headspace-GC/MS method
中标分类:
食品 - 食品加工与制品 - X14油脂加工与制品
ICS分类:
食品技术 - 食用油和脂肪、含油种子 - 67.200.10动物和植物的脂肪和油
发布部门: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06-08
实施日期:
2020-07-08
提出单位:
青岛海关
归口单位:
青岛海关
主管部门: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
青岛海关技术中心
起草人:
王宇、崔淑华、李宗芮、张雪琰、张慧、崔伟佳、万璐璐、王宫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