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上海市民事法律援助服务基本要求、服务要求、服务程序、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法律援助机构开展的民事法律援助服务。
英文名称:
Service standards on civil legal aid
标准状态:
已废止
替代情况:
公告: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化妆品皮肤病评判技术规范》等207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中标分类:
综合 - 经济、文化 - A10商业、贸易、合同
ICS分类:
03.80.99
发布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
2018-05-21
实施日期:
2018-08-01
作废日期:
2025-07-18
提出单位:
上海市司法局
归口单位:
上海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宝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起草人:
程家荣、刘晓东、钱谧、丁珺、焦晶晶
页数:
20页【彩图】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9-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