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门诊和急诊科(部、室)(以下简称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宣教和培训、监测与报告、预检分诊、预防和控制感染的基本措施、基于传播途径的预防措施、医疗废物处置等。
本标准适用于提供门急诊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英文名称:
Regulation fo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healthcare associated infection in outpatient department and emergency department in healthcare facilities
中标分类: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综合 - C05医学
ICS分类:
医药卫生技术 - 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发布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8-05-10
实施日期:
2018-11-01
起草单位: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江苏大学附属澳洋医院
起草人:
宗志勇、尹维佳、乔甫、申文武、何晓俐、李六亿、高晓东、刘运喜、吴安华、张秀月、覃金爱、江佳佳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