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患者从院前急救机构转至医院急诊科时病情交接单的用纸耐受性、书写格式、内容和存放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院前急救机构的医务人员与医院急诊科医务人员建立和使用的病情交接单。
英文名称:
Medical transfer records from pre-hospital medical organization to emergency department of hospital
中标分类: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综合 - C05医学
ICS分类:
医药卫生技术 - 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发布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8-09-26
实施日期:
2019-04-01
起草单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市急救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起草人:
王仲、万立东、朱华栋、杨立山、陆一鸣、齐志伟、徐腾达、张泓、丁宁、卢中秋、周荣斌、楚英杰、韩继媛、赵晓东、曾红科、柴艳芬、彭鹏、冯建宏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