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大田作物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包括产地环境、种子种苗、肥料使用、病虫草鼠害防治、耕作管理、采后处理、包装标识与产品储运等环节关键点的质量安全控制措施。
本部分适用于粮食、油料、糖料等大田作物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管理和认证。
标准状态:
已作废
替代情况:
公告: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75号
中标分类:
农业、林业 - 粮食与饲料作物 - B20粮食、饲料作物综合
ICS分类:
农业 - 农业和林业 - 65.020.01农业和林业综合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日期:
2015-05-21
实施日期:
2015-08-01
作废日期:
2026-01-01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起草单位: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公共监测中心
起草人:
王敏、毛雪飞、张英等
出版社:
中国农业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5-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