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农产品粮食生产的产地环境、基础设施、生产管理、收获、包装、运输与贮藏、档案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农产品稻、麦、玉米、粮用豆、薯、粟和杂粮的生产管理。
标准状态:
已作废
替代情况:
公告: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75号
中标分类:
农业、林业 - 粮食与饲料作物 - B20粮食、饲料作物综合
ICS分类:
农业 - 农业和林业 - 65.020.01农业和林业综合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日期:
2006-01-26
实施日期:
2006-04-01
作废日期:
2026-01-01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起草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科学实验中心
起草人:
廖超子、张军峰、丁保华、王建等
页数:
5页
出版社:
中国农业出版社
书号:
16109.665
出版日期:
2006-03-01
标准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