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板式家具售后安装服务要求的术语和定义、总则,以及安装服务组织及其人员要求、顾客信息的接收、顾客要求的确认、安装服务的安排、安装服务的提供、安装质量、顾客信息和建议管理、安装服务质量监测、持续改进和安装服务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板式家具售后安装服务组织为顾客提供的板式家具售后安装服务。
英文名称:
Requirements for after-sale fixing service of panel furniture
标准状态:
已作废
替代情况:
公告: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珠宝饰品标识规定》等496项省级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10号
中标分类:
综合 - 经济、文化 - 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ICS分类: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服务 - 03.080.01服务综合
发布部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
2013-12-06
实施日期:
2014-03-06
作废日期:
2025-08-31
提出单位: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深圳天诚家具有限公司、广东经典通达酒店家具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佛山市国亨家具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标准化协会
起草人:
李军生、秦承武、刘晖、肖体平、张业彪、杨锡波、杨百胜、周到、何秉钧、欧阳丹、郭天宇、卢炳合
批文号:
42161-2014
出版日期:
2014-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