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家政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家政服务的形式、家政员、师的职业道德、资质分类及资质要求。
本 标准适用于全国行政区域内的家政员资质等级评定。
英文名称:
Evaluation system for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 of all grades of housekeeper
标准状态:
已废止
替代情况:
公告:商务部公告 2017年第21号
中标分类:
综合 - 经济、文化 - A10商业、贸易、合同
ICS分类: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 - 03.100.30劳动资源管理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日期:
2013-04-16
实施日期:
2013-11-01
作废日期:
2017-04-14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起草单位:
宁波市海曙区81890服务业协会、浙江树人大学、宁波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
胡道林、朱红缨、吕文升、汪群龙、叶央儿、严洪海、严峻、史文娟、俞建育、柴雅儿、赵伟伟、胡一俊、薛伟理
页数:
8页
出版社:
中国质检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3-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