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带绦虫病的诊断依据、诊断原则、诊断和鉴别诊断。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带绦虫病的诊断。
英文名称:
Diagnosis of taeniasis
替代情况:
强制性转化为推荐性标准;公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卫通[2016]24号
中标分类: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 - 卫生 - C61公害病诊断标准
ICS分类:
医药卫生技术 - 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日期:
2012-06-04
实施日期:
2012-10-15
提出单位:
卫生部寄生虫病标准专业委员会
起草单位:
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
起草人:
甄天民、刘新、李登俊、杨艳君、戴伟、邓绪礼、官亚宜、陈颖丹、许隆祺
页数:
16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
155066·2-23704
出版日期:
2012-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