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糖类抗原CA50定量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标识、标签、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为原理定量测定人糖类抗原CA50 试剂(盒)。包括以微孔板、管、磁颗粒、微珠和塑料珠等为载体的酶促及非酶促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测定试剂(盒)。
本标准不适用于:
a) 拟用于单独销售的肿瘤标志物校准品和肿瘤标志物质控品;
b) 以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为原理的生物芯片。
英文名称:
Carbohydrate antigen CA50 quantitative detection reagent(kit)—Chemiluminescent immunoassay
中标分类: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 - 医疗器械 - C44医用化验设备
ICS分类:
医药卫生技术 - 11.100实验室医学
发布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0-12-27
实施日期:
2012-06-01
提出单位:
全国医用临床检验实验室和体外诊断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36)
归口单位:
全国医用临床检验实验室和体外诊断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36)
主管部门:
全国医用临床检验实验室和体外诊断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36)
起草单位: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北京科美东雅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
张新梅、程英豪、杜海鸥
页数:
12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2-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