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生猪生产过程中引种、环境、饲养、消毒、免疫、废弃物处理等涉及到生猪饲养管理的各环节应遵循的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无公害生猪猪场的饲养与管理。也可供其他养猪场参照执行。
标准状态:
已作废
替代情况:
公告: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75号
中标分类:
农业、林业 - 畜牧 - B43家畜、家禽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日期:
2001-09-03
实施日期:
2001-10-01
作废日期:
2026-01-01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起草单位:
中国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北京市绿色食品办公室
起草人:
王立贤、赵克斌、欧阳喜辉、刘剑锋
页数:
6页
出版社:
中国农业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01-10-01
标准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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