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肉兔生产过程中引种、兔场环境、兔舍设施、投入品、饲养管理、卫生消毒、废弃物处理、生产记录应遵循的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无公害肉兔的种兔场和商品兔场的饲养与管理。
标准状态:
已作废
替代情况:
公告: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75号
中标分类:
农业、林业 - 畜牧 - B43家畜、家禽
ICS分类:
农业 - 农业和林业 - 65.020.30动物饲养和繁殖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日期:
2002-07-25
实施日期:
2002-09-01
作废日期:
2026-01-01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起草单位:
中国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
起草人:
秦应和、杜玉川、顾宪红、潘文荣
页数:
6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
155066.2-14616
出版日期:
2004-04-18
标准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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