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牛奶生产过程中引种、环境、饲养、消毒、用药、防疫、牛奶收集和废弃物处理各环节应遵循的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奶牛养殖场无公害牛奶生产的饲养与管理。
标准状态:
已作废
替代情况:
公告: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75号
中标分类:
农业、林业 - 畜牧 - B43家畜、家禽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日期:
2001-09-03
实施日期:
2001-10-01
作废日期:
2026-01-01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起草单位:
北京奶牛中心
起草人:
赵凤茹、王光文、刘壮
页数:
6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01-10-01
标准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