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抗静电和非抗静电呼吸管路和长度可以截取的呼吸管路的基本要求。这些管路用于与麻醉机、呼吸机、潮化器、喷雾器配套使用。本标准还适用于呼吸管路与Y形件装配后供应或散件供应用前按照制造厂使用说明书组装的呼吸管路。呼吸管路备有带圆锥接头的转换接头的装配端,或平滑端(直形或锥形)。特殊用途的呼吸管路,如那些有特殊顺应性要求的呼吸机用管路不在本标准范围内。
英文名称:
Breathing tubes intended for use with aneasthetic apparatus and ventilators
替代情况:
强制性转化为推荐性标准,其文本不做任何调整;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2022年第76号
中标分类: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 - 医疗器械 - C45体外循环、人工脏器、假体装置
ICS分类:
医药卫生技术 - 医疗设备 - 11.040.10麻醉、呼吸和复苏设备
采标情况:
ISO 5367:2000,IDT
发布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03-06-20
实施日期:
2004-01-01
归口单位:
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起草单位:
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页数:
16开, 页数:18, 字数:27千字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
155066.2-15723
出版日期:
2004-05-08
标准前页:
浏览标准前文 || 下载标准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