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术语和定义、认定及标识、基本要求、等级划分条件、等级认定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认定,其他具备同等功能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可参照使用。
标准状态:
已作废
替代情况:
公告: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366项河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11号
中标分类:
综合 - 经济、文化 - 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ICS分类: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200娱乐、旅游
发布部门: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
2013-08-15
实施日期:
2013-08-15
作废日期:
2025-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