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社会主义文明生态村绿化建设中的绿化指标和绿化模式。
本部分适用于河北省在原有村落基础上进行社会主义文明生态村(以下简称文明生态村)建设中的绿化建设。
标准状态:
已作废
替代情况:
公告: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366项河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11号
中标分类:
综合 - 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 - 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发布部门: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
2007-02-06
实施日期:
2007-02-06
作废日期:
2025-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