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易燃易爆气体探测报警装置的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随机技术文件、运输及贮存等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公共安全领域易燃易爆气体探测报警装置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英文名称:
Public security—Flammable and explosive gas detection and alarm device
中标分类:
综合 - 社会公共安全 - A91安全防范报警系统
ICS分类:
环保、保健与安全 - 13.320预警和报警系统
发布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5-04-25
实施日期:
2025-11-01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归口单位: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00)
起草单位: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福建省交通科研院有限公司、福建美营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福州大学、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电子计算技术研究所、上海翼捷工业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刘彩霞、黄庆程、孟晨、沈翔、邵逸超、谢芳艺、董斌、黄衍堂、邢更力、李如意、陈冲、颜玉崇、吕晓军、张杰、李羽飞、张京、陈沐忆
页数:
32页【彩图】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