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制作与审核流程、预警信息发布和发布渠道的管理。
本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发布深圳市突发事件三级预警信息和转发由国家及广东省发布的可能对深圳产生影响的一级、二级预警信息。
英文名称: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on Emergency Warning Information Release
中标分类:
综合 - 社会公共安全 - A91安全防范报警系统
ICS分类:
环保、保健与安全 - 13.320预警和报警系统
发布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5-02-09
实施日期:
2015-03-01
归口单位:
深圳市气象局
主管部门:
深圳市气象局
起草单位:
深圳市气象局、深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
曹春燕、贺佳佳、吴序一、陈训来、刘东华、叶汶华、王飞
出版日期:
2015-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