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的原则、主体、内容、流程、方法和结果使用等。
本文件适用于有关部门和机构开展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工作。
英文名称:
Evaluation guideline of family guardianship ability for vulnerable children
中标分类:
- - A16
ICS分类: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服务 - 03.080.01服务综合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4-15
实施日期:
2024-05-15
提出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归口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起草单位:
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呼和浩特市有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乌兰察布市阳光启晨社会关爱中心、呼和浩特市正泰为民服务中心
起草人:
李娟、石震、侯荣庭、张志卿、张英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