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经营与服务规范》的本部分规定了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展览展示工程服务的企业应具备的企业要求、服务提供、工程项目服务流程、工程分包、服务管理要求等。
本部分适用于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或设有分支机构,且开展展览展示工程服务的企业。
英文名称:
Exhibition operation and service specification—Part 2:Exhibition construction vendor
中标分类:
- - A16
ICS分类: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00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
发布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
2016-11-02
实施日期:
2017-01-01
复审日期:
2023-11-30
提出单位:
上海市会展行业协会
归口单位:
上海市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上海市会展行业协会、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务委(会展办)、上海科技会展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国际展览有限公司、上海美术设计有限公司、上海东毅展览服务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
钱之广、刘日煦、马红定、姜刚昇、陈亮、张定国、沈弘、吴国平、周达仁、贺凤娟、吕玉贵、陆景阳、陈立、黄琦珺、林勇、杨强、顾松、孙峰、章可等
页数:
12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7-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