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一次性使用人体末梢血样采集容器(末梢血样采集容器)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预期一次性使用、采血量在20μL~1000μL的末梢血样采集容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静脉血样采集容器、动脉血样采集器和微量采血吸管。
英文名称:
Single-use containers for human capillary blood specimen collection
替代情况:
替代YY/T 0617-2007
中标分类: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 - 医疗器械 - C48医用卫生用品
ICS分类:
医药卫生技术 - 制药学 - 11.120.20医用材料
发布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09-06
实施日期:
2022-09-01
提出单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全国医用输液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06)
起草单位:
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碧迪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北京格瑞纳健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河南省驼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新华安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浏阳市三力医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起草人:
夏杰、孙邦福、张磊、于晓红、杨巧洋、史通、陈平轩、石凯、张露文
页数:
16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