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明确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职责分工、任务准备工作、抽样检验过程、异议处理、结果处理、信息数据管理、工作质量考核。
本文件适用于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不适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标准状态:
已废止
替代情况:
公告: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721项河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27号
中标分类:
综合 - 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 - 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ICS分类: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质量 - 03.120.1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发布部门: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01-21
实施日期:
2021-02-21
作废日期:
2025-10-08
提出单位: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河北省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中心
起草人:
李虓峰、董世涛、李丽敏、李会、邢轩业、尚晓帆、谷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