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基础、检查程序、结果运用和绩效考核。
本文件适用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具有行政监督检查职责的政府部门(包括授权行使监管检查职责的单位和委托专业机构等,以下简称部门 )对市场主体或非市场主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垂直管理部门、中直驻冀部门执行我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时,适用本文件;执行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时,可适用部门规范。
标准状态:
已废止
替代情况:
公告: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721项河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27号
中标分类:
综合 - 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 - 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ICS分类: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词汇 - 01.040.03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行政、运输 (词汇)
发布部门: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11-19
实施日期:
2020-12-19
作废日期:
2025-10-08
提出单位:
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归口单位:
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起草单位: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计量检测技术中心、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局、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计量协会
起草人:
李同波、杨雪、田超、李岩、牛玮娜、赵海山、王敏、姜思源、万雪春、 姚丽英、田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