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大厅的服务人员、服务环境、服务制度、服务方式、服务程序、服务评价与改进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市、县(区)、镇(街)政务服务大厅,村(社区)便民服务场所可参照执行。
标准状态:
已废止
替代情况:
公告: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城市道路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范》等29项济南市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1号
中标分类:
综合 - 经济、文化 - 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ICS分类: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词汇 - 01.040.03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行政、运输 (词汇)
发布部门: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11-06
实施日期:
2020-11-06
作废日期:
2025-05-21
提出单位: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归口单位: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起草单位: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起草人:
刘霞、蔡廷秀、邵军生、贺梅香、王立霜、刘华、郭晨、赵辉、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