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质量要求、运行管理要求以及日常检查与监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的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其他传染病流行期间可参照执行。
英文名称:
Hygienic Specifications for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of Air-conditioning Ventilation Systems in Office Buildings and Public Places during COVID-19 Epidemic
中标分类: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 - 卫生 - C51环境卫生
ICS分类:
医药卫生技术 - 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发布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0-07-20
实施日期:
2020-07-20
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起草人:
潘力军、张流波、姚孝元、孙波、王姣、许慧慧、叶丹、张建鹏、张宇晶、张剑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