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车用动力蓄电池材料回收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和污染控制及管理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和镍氢动力蓄电池单体的材料回收。
英文名称:
Recycling of traction battery used in electric vehicle—Recycling—Part 2:Materials recycling requirements
中标分类:
车辆 - 汽车 - T47新能源汽车及其他类型汽车
ICS分类:
道路车辆工程 - 43.120电车
发布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0-03-31
实施日期:
2020-10-01
提出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
起草单位: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哈尔滨巴特瑞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超威创元实业有限公司、张家港清研再制造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
余海军、赵忠松、张铜柱、王冠、孔智明、谢英豪、魏玉宇、董金聪、何有奇、杨续来、区汉成、赵小勇、任山、吴凡、魏绍博、李靖、唐剑骁、郭杰、何金华、李荐、吴冠军、曹雄、甄爱钢、倪尔福、刘东、孟笑
页数:
12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0-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