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商用车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商用车(以下简称“车辆”)。
英文名称:
Plug-in hybrid electric commercial vehicles—Specifications
标准状态:
已作废
替代情况:
被GB/T 34598-2025代替
中标分类:
车辆 - 汽车 - T47新能源汽车及其他类型汽车
ICS分类:
道路车辆工程 - 商用车辆 - 43.080.01商用车辆综合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7-10-14
实施日期:
2018-05-01
作废日期:
2025-10-31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
主管部门: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
起草单位:
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起草人:
刘凌、何云堂、王坤俊、兰昊、查保应、汪伟、易茂明、丁传记、高建平、程相、魏长河、宁书崎、方元华、康燕语、林必生
页数:
8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7-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