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干部教育培训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干部教育培训组织条件,干部教育培训基本特征, 干部教育培训服务过程,干部教育培训评价体系。
本标准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自治区工会、 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的干部教 育培训工作。
国有企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可参照执行。
英文名称:
Cadre education and training service process
标准状态:
已废止
替代情况:
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排查结论的公告 2024年第5号;地方标准备案公告 2024年第5号
中标分类:
综合 - 经济、文化 - 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ICS分类: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80教育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01-10
实施日期:
2020-02-10
作废日期:
2024-05-21
复审日期:
2024-05-21
起草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